为优化东部城区交通组织,合理调节交通流量,提升城市道路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19年12月20日起,禁止重中型货车在市区文苑路(振风大道至华中东路)、皖江大道(独秀大道至文苑路)通行。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禁行规定,选择其他道路绕行,对违禁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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