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汉马科技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星马”)。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原因,汉马科技表示,2022年10月18日,天津星马收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经开区管委会”)下发的《关于收回滨海新区经开区星马汽车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津开发[2022]13号)事项。根据天津经开区规划建设需要,天津经开区管委会决定将天津星马位于经开区第九大街以南、东海路以西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号:津(2020)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1367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4年1月27日,公司披露天津星马已收到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土地收储补偿款累计人民币173,280,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叁佰贰拾捌万零贰佰元整)。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天津星马。 同日,汉马科技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需要,将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马鞍山醇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新设公司名称为:“安徽汉马醇氢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4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马鞍山醇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新设公司主要定位为非道路领域醇氢电动动力集成供应商,聚焦船舶、农业机械、发电机组、工程机械等非道路领域,拓展醇氢电动动力应用新赛道,大力推广应用醇氢电动动力系统。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一、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成立子公司背景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考虑非道路动力系统的业务需求,为促进非道路醇氢发动机业务发展,现公司拟与马鞍山醇氢合伙合资设立公司,新设公司主要定位为非道路领域醇氢电动动力集成供应商,聚焦船舶、农业机械、发电机组、工程机械等非道路领域,拓展醇氢电动动力应用新赛道,大力推广应用醇氢电动动力系统。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2,400.00万元,持有80%股权;马鞍山醇氢合伙认缴出资600.00万元,持有20%股权。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公司名称:马鞍山醇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EA6GXP2A (三)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四)成立日期:2025年1月17日 (五)出资额:600万元人民币 (六)执行事务合伙人:郭磊 (七)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九)合伙人: 三、拟成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汉马醇氢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磊 (五)股权结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400.00万元,持有80%股权;马鞍山醇氢合伙认缴出资600.00万元,持有20%股权。安徽汉马醇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双方股东应于180天内全部实缴出资额。 (六)公司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七)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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