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连发两份通告——《关于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对货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征集意见。 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济南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所有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新能源及氢能货运车辆除外)。 2、《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济南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应急管控期间,所有中、重型燃油(气)货车(新能源及氢能货运车辆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道路穿行。 过境车辆,可在非高峰期内绕行经十东路(春晖路以东)、春晖路、工业北路(S102)、将军路,二环西路(青岛路至二环北路)、青岛路(二环西路至腊山河西路)、腊山河西路(经十西路至青岛路)、经十西路(腊山河西路以西)、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经十西路至二环南路)、二环南路(英雄山路以西)、G104、望岳路(S103)等货车通道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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